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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西安市未央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未央区2023年中轻度污染耕地利用及修复项目(二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4-01-24 14:42:31

文章作者:eza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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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博未央区2023年中轻度污染耕地利用及修复项目(二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1(未央区2023年中轻度污染耕地利用及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现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七)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天博,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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