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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发展状况

发表时间:2023-12-08 08:02:00

文章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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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地、县、乡多层次、多功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截至2003年底,农业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经营管理五个系统,全国县乡两级共有推广机构15.1万个,其中县级2.37万个,乡级约12.75万个;有农技推广人员100.78万人,其中,县级推广人员33.4万人,乡级农技推广人员67.4万人;乡镇农业“五站”现有国家编制内农技人员60.8万人。与此同时,全国有40多万个村设立了服务组织,还有10多万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数百万个科技示范户(场)。

  经费预算和管理体制国家、省、地、县四级农技推广机构是农业行政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因种种原因,各级机构在财政预算方式上分为全额预算、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单位。2003年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全额拨款的占53.8%,其他的为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1998年以前,乡级农业五站中,由县(市)主管部门管理的约占40%左右,目前这个比例约为20%。

  主要职能目前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如动植物检疫、畜禽水产品检验、农机监理、农民负担管理等等。二是纯公益性工作,如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组织防治,无偿对农民的培训、咨询,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对农药、动物药品使用安全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当地农技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对灾情、苗情、地力进行监测和报告等等。三是带有中介性的工作,如农产品和农用产品的质量检测,为农民提供产销信息,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等等。四是经营性服务,如农用物资的经营,农产品的贮、运、销,特色优质产品生产及品种的供应等等。

  发挥的主要作用农技推广体系为各时期的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组织推广了大批动植物新品种和重大技术,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与品质,增加了粮食、禽蛋、肉类、鱼类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种植业技术推广系统平均每年立项推广技术6万多项次,面积20亿亩次;畜牧业技术推广系统每年推广瘦肉型猪等重大技术10多项;水产业技术推广系统每年推广稻田养鱼、网箱养鱼、水产名特优品种的健康养殖技术及对虾病害防治等重大技术,新增水产品120多万吨;农机化技术推广系统每年推广各类作业机具260多万台件;农村经营管理系统每年管理的农业承包合同和农民负担卡均超过2亿份,调解、仲裁农业承包合同纠纷90多万件。

  中国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伴随对计划经济和传统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形成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也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的问题。

  认识不到位这是一个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些人认为农业的关键问题解决了,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忽视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引导结构调整、防范农业危机、提高农民素质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二是对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认识有偏差。三是对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如何定位的认识不全面。近年来,农业科技服务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在一些地方逐渐发育成为新的市场主体。有的同志看到了社会力量对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但忽视了依靠市场兴办公益性事业的局限性。有的同志片面地认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就是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简单地推向市场和社会。这也是导致一些地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转制解体、农技人员被迫下海的重要原因。

  财政支持严重不足这是现阶段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最重要的制约因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服务力量主要是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挥其服务功能也主要体现在县乡两级。由于大部分县级财政不宽裕,乡镇财政很困难,尽管不少基层党政领导认识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可支配财力捉襟见肘,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除了县乡财政支持不足外,整个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经费也明显低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水平。由于投入不足,现在许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设施设备上还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服务设施和手段落后及服务水平低下;现有的农技人员人头经费和工作经费水平低,难以吸引大中专毕业生进来。这种财政供给的窘迫状况,严重制约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的正常发挥天博。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自身改革滞后自1999年启动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大部分地方为了适应新的农村税费体制对县乡尤其是乡镇机构进行较大幅度的精简,一些地方因为落实中央的政策有偏差,致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受到较大冲击。同时,不少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也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能立足于发挥推广服务等公益性职能,没有主动进行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一些地方农业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的积极性高,对如何通过改革强化自身建设、推动事业发展关注和研究不够。

  当前和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期,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村小康的宏伟目标,国家农技推广体系将发挥日益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巩固和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必须对现有的农技推广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的精神,近年来,农业部会同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报经国务院同意后,于2003年4月联合下达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市)人民政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展开。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国家的农技推广机构的改革,发展多元化的农技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国家兴办与国家扶持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创新农技推广体制与机制,明确国家的农技推广机构职能,科学设置国家的农技推广机构,优化农技推广队伍,保证必需的财政供给,多种形式兴办经营性农技服务实体,推动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的发展。根据中央的要求,农业部、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等部门组成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组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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